神召會 “Assemblies of God”,希腊文是 “ekklesia”,意即「被召出來的一群」。源起於美國人巴咸 (Charles Fox Parham 1873-1929) 及西摩 (William J. Seymour1870-1922) 兩人有關。前者1901於堪薩斯洲托皮加市 ( Kansas, Topeka ) 伯特利聖經學院與學生首先得著靈浸經驗,後者1906年於洛杉磯亞蘇沙街132號 ( Azusa Street 132 ) 將巴咸的靈浸經驗發揚光大。
1906年亞蘇沙街大復興爆發後,美國各地刊物報章爭先恐後報導聚會情況,每天吸引無數信徒及好奇者慕名而至,得著靈浸經驗的信徒回到本土後,都不遺餘力推動五旬節信仰,帶動各地成立五旬節信仰教會。
五旬節信仰初期發展波折重重,除遭教會界大肆批評為異端歪說,自己圍內亦因神學見解不同分成兩派。面對外患內憂,催逼五旬節信仰教會發出呼聲,要求成立一個可以容納神學觀點相近的組織。
1913年《使徒信心》期刊主篇標爾 (E.N.Bell) 與阿拉巴馬洲的羅吉斯 (H.G.Rodgers) 合力促成「基督神的教會」與「神的教會」合併,這兩會都是當時具有實力的五旬節信仰教會。合併後,標爾建議成立常務會議,研究促成五旬節信仰教會大合一的可行方案。會議於1914年四月在阿肯色洲的熱泉市召開,發起人有五位領袖,分別是邊臣 (M.M.Pinson)、哥連士( A.P.Collins)、高士( H.A.Goss)、高柏文(D.C.O.Opperman)、標爾(E.N.Bell),參與者約三百位來自各地的代表,會議大前提是促成一個既合一且寬鬆的組織 (見Blumhofer, p.200.)。
第一屆大會沒有通過任何會章,也沒有通過教義的聲明,只通過平等、合一、合作的原則,並地方教會加入團體後自主權不變。會議也通過命名新組織為「神召會」,意即「被神召出來的一群」。由於赴熱泉會議的代表來自全美,所以經他們成立的組織(神召會)便順理成章貴為代表,奠定神召會繼後在美成為推動五旬節信仰的大旗手。往後,神召會在美發展迅速,三數十年間成為最大的白種人五旬節信仰組織。